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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編號:visa0013

台胞卡(遺失毀損7天件)

♦機關辦理天數:約7個工作天(旅行社代辦約再加3~4個工作天不含假日)
♦效期:5年
♦可停留天數:依卡片效期
※※如異動調整,以簽證機關通知為準,恕不另通知※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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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胞卡(遺失毀損7天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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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台胞卡所需資料(申請人須在台灣)

※ 護照正本。(6個月以上效期)
※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(影本須清晰;不可模糊;不可翻拍;使用原件1:1比例影印;勿書寫文字於影本上。)
※ 兩吋大頭照片2張。(註1)
  (1) 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白底大頭照(背面請輕寫簽名)。
  (2) 頭頂至下巴距離需3.2~3.6公分之間。
  (3) 需露耳、眉。不可露齒;不可配戴任何飾品,強烈建議不要配戴眼鏡、不穿高領衣物。
※ 連絡電話(請輕寫在照片背面)
※ 未滿16足歲申請人需附上監護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列印在A4紙上不用裁剪)
※ 3個月內核發戶籍謄本正本(以下情況需附上)
  (1)未滿14足歲未辦理身份證者。
  (2)改名。
  (3)國外出生者。
  **一人需一份戶籍謄本正本(現戶全戶),不可用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謄代替,記事欄不可省略。**
※ 己過效期台胞證或台胞卡影本(列印在A4紙上不用裁剪),未過效期需附台胞證或台胞卡正本
※ 若台胞證(卡)若遺失,需附上警局報案證明或填寫遺失聲明書,並更改為遺失辦件(費用需另補足)。
※ 出生地為外國者【 台灣以外地區】(註2)

(註1)辦理台胞卡之照片規格說明

(1) 照片要白底,不可使用非相片紙。
(2) 臉部不可有亮斑/陰影/曝光。
(3) 需露耳、眉,不可露齒。(建議不要使用快拍,易曝光)
(4) 臉部及服裝與背景色要有色差。(不可穿白衣、高領衣物,照片露出衣服部份不可太少)
(5) 不可配戴眼鏡及飾品。(只可配戴無框、無色眼鏡,鏡框不可遮到眼睛,鏡片不可反光,禁止配戴粗框眼鏡)
(6) 照片需清晰(不可模糊、污點、刮痕、墨水漬...等)
**台胞卡照片範例~請點我**

(註2)出生地為外國者

※ 大陸人士辦理:(福建省-金門、連江縣-馬祖、澎湖都屬台灣)
  (1)三個月內申請之現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
  (2)聲明書正本(人在台灣並放棄中國國籍),本人親簽。
  (3)若西藏、新疆出生者,曾有案例不受理辦件,僅試送。
  (4)首次辦理,需附上大陸戶藉註銷證明。
   4-1【曾設籍】於大陸,請需加附:大陸戶政單位核發的『戶口註銷證明』(需有大陸戶政單位圓章-範本)影本及確認在台聲明書正本。
   4-2【未曾設籍】於大陸,需加附:確認在台聲明書 + 未入籍說明書正本 + 3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正本(記事欄位不可省略)。
  
※ 港澳人士辦理(持有回鄉證(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)):
  (1)三個月內申請之現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
  (2)回鄉證聲明書,本人親簽。
  (3)回鄉證正本(無論有無效期都需繳回正本,回鄉證會由原發證機構註銷,且不退回)。若正本遺失需另附報案單(證明)。
   『提醒:註銷回鄉證工作天數會依簽證官審核時間而延長,並需另外收費,實際費用請另洽。』
  (4)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影本。

※  出生地為外國者【 台灣、中國、香港、澳門以外地區】
  (1)三個月內申請之現全戶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欄不可省略)。首次辦理,需附內容有初設戶籍日期的字樣,如遇到西元1993年以前入籍台灣者,需調出原始戶籍(舊式手抄版)。
  (2)若持有有效期外國護照,需於送件時一併附上外國護照資料備查【如無法提供,請以說明書正本代替(須填寫持何種證件及證號)】
  (3)首次辦理: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影本(若附外國護照需含入境章) 或 歸化國籍證明影本 【無法以說明書代替】
  (4)換領:首次抵台登記居民身分證所持的旅行證件影本(若附外國護照需含入境章) 或 歸化國籍證明影本 【如無法提供,請以說明書正本代替(須填寫持何種證件及證號)】
  『歸化國籍許可證書(許可書範本)及一覽表(一覽表範本)申請辦法:』
   提醒:請先至戶政事務所,確認是否領過歸化證明(領過才可補發)。
     方案一: 1、至全國任一個戶政事務所,申請正本,工作天需一個月。(限本人親辦)
         2、內政部申請正本,需7個工作天(不含六日),限本人親辦。
     方案二: 1、至原申請的戶政事務所(告知戶政人員要申請檔案應用),可申請到許可書及一覽表影本,工作天需二至三天。

遺失或毀損說明

※ 在台灣遺失:警察局報案或填寫遺失聲明書,再委託旅行社辦理。 
※ 在香港或澳門遺失:先去警察局報案,拿到報案證明後,至香港中國旅行社或澳門中國旅行社申請補發。 
※ 在大陸遺失:先去警察局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後,向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補發臨時台胞證。 
※ 【辦理毀損件】如果為『卡式』台胞證毀損,需附上毀損台胞證正本(如要退回舊證送件時須告之),並請自行附上卡式台胞證影本(請用A4白紙影印)。

役男出入境

※ 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,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,尚未當兵者,出國前一個月內應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線上申請短期出境 (請點我),以備查驗。
※ 年齡計算:出生年(例:民國111年 - 92年次 = 19歲)。
※ 92年次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之役男,於民國111年間皆為「兵役年齡」。
(兵役年齡規定若有異動,以政府機關公告為準,恕不另通知。)

注意事項

1撤件恕不退費。(若因相關單位核定結果,不給予台胞卡下件,仍無法退其費用,敬請悉知。)
2若因大陸方面審件延誤或因天候因素證件無法送回台灣,則領件時間將會順延。
3如因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產生退件,則於補齊資料後重新計算工作天數
4大陸及台灣放假日以及週六、週日都不算工作日,送件後無法抽改為急件或臨時撤件
5若持外站發放的護照(發照機關為國外),必須更換晶片護照方可辦理台胞卡。
6申請人出生地為外國者,可能因為審核關係而影響下證時間,建議提早送件辦理。
7簽證官可能會依照個案提出文件補充之要求,簽證審核通過與否取決於簽證官。
8照片不可重複使用(辦理台胞證,每組照片限用一次)
 例1~遺失-若遺失的台胞證才剛辦好未滿6個月,需再重新申請時,不可用同一張相片送件。
 例2~換領-若申請換領台胞證後,發現新證簡體字樣已被更新,為了換回原使用舊字樣,選擇再次重新申辦時,不可再用同一張相片送件。
9若已於送件時附上舊證,則簡體字樣將會依原舊證簡體字庫製作,不須再附延用聲明書(首次辦理皆以字庫最新版簡體字樣為主)
10若新台胞證已換領並有異動簡體字樣,要換回原使用的舊證字樣時,需重新付費換領。
11上述如有未盡事宜,敬請見諒!有任何不瞭解或疑問之處,請洽客服人員確認。

其他說明:
1持台胞證(卡)入港:只要出示有效台胞證與護照即可入境香港 (停留30天),不需再申請電子港簽。
2台胞證(卡)可以在5年的有效期間內多次進出大陸。

表格下載/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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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胞卡新辦表格              台胞卡照片範例
台胞卡遺失申聲明書            戶口註銷證明範本
確認在台聲明書              歸化國籍許可書範本
出生地國外說明書             歸化國籍一覽表範本
放棄回鄉證聲明書
確認在台聲明書+未入籍說明書